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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律师——公司清算时基本公积金怎么处理

海阳律师——公司清算时基本公积金怎么处理

 

1、公司清算时基本公积金怎么处理公司清算时,公司的资金公积金属于公司的财产,所以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有剩余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百6十6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5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十4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第1百8十6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2、公司股东不同意公司营业届满解散怎么办在公司营业期届满后,公司是接续经营,还是解散,主要看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如何决定的。根据《公司法》第4十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3分之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公司营业期届满后,不管是解散决议,还是继续经营的,都需要3分之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在实践中,公司营业期届满部分股东不同公司解散,可如下处理: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依法进入公司解散程序。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继续经营的,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经营。这时又有两种处理方式:(1)主张解散公司的股东,要求其他股东收购其手中公司的股权,或要求公司回购股权;(2)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收购股权或回购股权,又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进行清算的,公司注资本公积金是属于公司的财产,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清算完债务的有剩余的,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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