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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戴罪立功未减刑看守所是否存在责任海阳律师

犯人戴罪立功未减刑看守所是否存在责任海阳律师

 

1、犯人戴罪立功未减刑看守所是否存在责任1、涉嫌滥用职权,人为改变申诉人的检举立功事实,拒不按照法律程序提报申诉人的立功事实,试图隐瞒并掩盖事实真相。2、法律依据:《刑法》第3百9十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法院对立功如何认定1、首先,立功的主体仅适用于犯罪者本人,没有犯罪的人不能成为刑法意义上的立功主体。2、其次,立功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自愿行为,也可以是经教育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3、再者,立功的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了具体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4、符合以下条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但必须与本犯罪分子的罪行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系他人的罪行,而不是自己的罪行。5、最后,立功的行为与预期的结果要有因果关系。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与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相1致,并使被检举人受到法律追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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