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海阳律师聊聊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海阳律师
1、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1、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等构成犯罪,应予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百零3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概念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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